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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之前可以财产保全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1-06-28

在现实生活中,出现民事债权债务纠纷时,债权人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财产保全是非常重要的保障措施。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申请破产之前可以财产保全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申请破产之前可以财产保全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破产前是可以对债务人财产进行保全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破产前保全有优先偿还吗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破产案件适用财产保全吗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可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终结执行。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破产前是可以对债务人财产进行保全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申请破产之前可以财产保全吗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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