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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的法制社会任何具有相关法律效力的证明和文件都必须颁发相应的正规真实证书来保证其真实有效性,同时很多时候我们都认为证书和证明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总是有一些例外情况,比如商标注册的时候,那么商标注册证与商标注册证明有什么区别呢?本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商标注册证与商标注册证明的区别
1、商标注册证:商标申请人的商标在经过商标局的审核核准注册后,颁发的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
2、商标注册证明: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一般是用于维权时候的法律证明)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商标注册证和商标注册证明相差的只是一个字,同时在我们的常识理解以及语言分析当中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在法律上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东西,所以如果当事人将他们给搞混了的情况建议及时联系律师帮忙处理,本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